我该怎么办
已回复2007/7/27 15:03:47
半年前我和丈夫开了家台球俱乐部,后因他被捕入狱就一直由我经营,最近生意不好婆婆怀疑我把钱花了,现在婆婆每天去把前一天的营业额拿走。当初想以我名字办照(现在还没办下来)所以签租房合同时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是否有权禁止她来拿钱,还有已经被她拿走的钱我是否有权要回?(当时俱乐部中的员工认为我们是一家人谁拿钱都一样所以没有任何手续)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助
如果台球俱乐部是你和你的丈夫经营的,那么所得额就应该归你们自己所有,况且你们现在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婆婆的做法是错误的,你有权禁止她的行为.但是,如果她是老人,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你们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建议你和婆婆好好谈谈,毕竟你们目前还是一家人.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7/28 12: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