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不给抢救至伤者死亡
已回复2006/12/7 14:36:08
我有个朋友的弟弟在12月1日零晨2点多因酒后骑摩托车撞伤。4点左右110给送到了医院。而医院却因没有看到伤者的家人和钱,只给伤者打了一针解酒针就没有实施任何抢救措施,直到9点家人赶到找来医生才给看。11点钟才给作手术,可是已经太晚了,伤者因脑部出血过多已经抢救不过来了。太令人气愤了!!!
我想知道可不可以追究医院的法律责任,及起诉程序、需要什么证据。
该家医院因为没有看到伤者的家人和钱,而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你这方需要的证据比较少些,例如:110的出警后送到该医院的记录,包括时间记录,治疗记录等,医院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因为法律规定该类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建议根据情况及时聘请当地律师代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2/10 20: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