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负全责吗?
已回复2006/12/13 13:02:46
你好,我租的房子在二楼,今年公用下水管道堵塞,因为一楼为门市和上面的走的是两个管道,所以我家为最低出水点,水从我家冒出,结果水流到一楼并将一副字画损坏,可是那段时间我出差并没有在家,是房东和务业开门通的管道,回到家中一片狼籍,如今楼下已经以管理不善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全部赔偿字画,可是我觉得我也是受害者,管道堵塞并不是由我家造成,难道我能整天守在家中看着管道吗?
我不知道这件事情该怎么办,觉得也很冤枉,希望律师能指点一下,谢谢了
你在本案中应该没有责任,责任应该有物业和房东承担,因为事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最主要是当时你出差并没有在家,是房东和务业开门通的管道,同时因为正常使用的管道堵塞,物业没有积极维修,导致后果的发生,和你没有关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2/17 13: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