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再起诉
已回复2009/7/12 9:31:29
您好!我因劳动纠纷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中被告拿出一份有我签字的劳动合同,我对此否认并提出做司法鉴定,而且当场交了鉴定费用.期间我曾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是否已找到鉴定机构,何时让我提供检材,法官让我等鉴定机构的电话,鉴定机构始终未给我打电话.但一个多月后,主审法官给我打电话,让我撤诉,理由是:法院对案件有审理期限,我因要求做司法鉴定,时间过长,已超过审理期限,需要我撤诉后再起诉,以便延长鉴定时间.请问:法院这样要求是否合理,我撤诉后有什么后果?
法院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案件有审理期限,是法律对法官的约束,而不是要求撤诉的理由,建议不撤诉,有本事他法官下裁定,简直是胡闹。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7/13 20: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