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已回复2010/3/11 13:47:18
2009年11月2日发生两辆机动车交通事故, 对方逆行造成本方3人受伤,对方无受伤,交通队判定对方全部责任。
本方伤三人:男A 63岁 女A58岁 女B 64岁 全部为北京城市户口
(男A女A)夫妻关系 家属:一个女儿
女B 家属:三个儿子
造成以下伤害:
男A 63岁 住院费用39196.09 (有医院正式票据)
左髌骨粉碎性骨折(闭合性)
双膝皮裂伤
头枕部皮裂伤
右第5、6、7肋骨骨折
右侧股总动脉、左侧股动脉上段粥样硬化伴斑块形成
多发性肋骨骨折伴迟发性血胸及肺部炎症
女A 58岁 住院费用21036.63元(有医院正式票据)
右额部头皮血肿,右额头皮擦伤
头外伤后神经反应
左肘、左小腿皮裂伤
传导性聋
女B 64岁 56077.22元(有医院正式票据)
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
硬膜外血肿(额,右)
颅骨骨折 (额,右)
颅底骨折(前,右)
视神经损伤(左)
双耳中度敢音神经性聋伴轻度面瘫
颈4椎体不稳、腰4椎体骨折
眶壁骨折(双)伴眼球钝挫伤(双)
泪小管断裂(左)
多发头面部皮肤裂伤
您看还有什么您需要的信息 告诉我
三个人 大概都能定几级伤残?
以上情况每个人大概能赔付多少钱?您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万分感谢 我的电话13716620950
已经电话联系了,有什么不明白继续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3/12 10: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