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9-1089-5797
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合同纠纷
婚姻继承
房产纠纷
建设工程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在线咨询
首席律师
周国志律师
最新推荐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律师网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已回复
2010/3/12 23:26:26
协议
甲方承诺在乙方毕业当年为乙方解决北京户口及存档相关事宜,乙方须在2008年9月1日起,执行双方在2008年9月1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约定的工作期内努力工作,如乙方违约,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0万元。
律师回复
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般是无效的,但如果用工单位对你进行了培训等,约定了服务期限的,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你咨询的这样20万约定是无效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
2010/3/14 15: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