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周律师尽快帮忙回复
已回复2010/7/20 9:02:04
我单位和劳动者乙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据说乙与我单位代表甲有口头协议,现在发生劳动纠纷,乙现有与我单位另一代表丙谈话时偷录的光盘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现仲裁委员会已下仲裁决定书,我单位不服裁决欲起诉,请问乙的证据来源不合法,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乙能否向我单位主张权利?如果作为定案依据:我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包括未签订合同工资款、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节假日加班、养老保险等方面。
多谢
你们如果不服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诉。本案中如果仅有视听资料是不够的。当然,如果法律一旦确定劳动关系存在,所有该依法补偿和赔偿的损失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7/20 11: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