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
已回复2011/4/11 17:00:59
周律师您好:
父亲是农民教师在农村有两所宅基地,死前分家宅基地由哥哥和弟弟一人一所继承,哥哥负责赡养父亲,弟弟负责赡养母亲,均为家庭内部协商没有书面依据。
哥哥一直居住在京郊农村至今农户,弟弟继承父亲工作13年前已经转为居民,至今居住在市里,已有单位分得的固定楼房。97年由于弟弟所分院内房屋将要倒塌,弟弟不想翻盖,想要卖掉,父亲不同意卖掉祖产,让哥哥翻盖了院中房屋并在村里办理批单,批单户主为哥哥。现在国家要确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弟弟现在提出想要回此宅基地。
弟弟是否能要回此宅基地?哥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由于弟弟目前是居民户口,,他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具备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资格,所以弟弟不可能得到该宅基地。哥哥是农村户口,具备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资格,但不可以同时具有两处宅基地,哥哥对翻建的房屋具有一定的权益。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4/12 10:2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