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已回复2012/3/1 12:10:29
伤情公安部门已经鉴定是头部轻伤害,但是对方不认定这份鉴定要求重新鉴定。派出所好像被他家买通已经把罪名都盖在我的头上,连凶器都开始篡改了,是把钝器鐟子改成手电筒,血迹都说没有了,现在还要我赔偿他的医药费。本来派出所说要拘留的可是当晚就放了,是不是有点那个关系。前提是他是一家晚上9点上我家把我打成这样还有个轻微伤,应为没准备一开始就没能还得上手。经过5分钟左右的时间才让我跑了,还有就是我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我孩子回家了,上他家去了趟,就一个人他还报了警说我孩子打了他家的一位残疾人(是位泼妇)当天上医院去挂了盐水,过了一天就去医院住院了,因为他听说我伤的挺重的。请问下这种情况我该则么办才能维护我的利益。
如果你认为其中有什么不公平问题,可以到检察院申诉或举报,同时可以直接的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3/5 15: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