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和解吗?
已回复2012/7/19 11:03:35
数年前两家因为宅基有矛盾, 不久前乙其无端把甲窗户砸破,甲纠十数人到乙家砸坏其窗等物,乙也纠数十人斗殴,双方互有轻微伤(持械:砖~棍等物,无利刃)。 乙方花了钱将甲方批扑2人(在逃),乙也知自己有罪 ,难逃法网,双方有意和解。请问和解有法律依据吗?能判有期徒刑吗?如果双方不承认(承认作伪证)斗殴刑事责任会够成吗?重金求高人详细指点。
如果涉嫌刑事公诉案件,双方是无法和解的,只能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如果是故意伤害轻伤以下等自诉案件还是可以。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7/28 7: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