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受害人轻伤后离开北京,是不是已经构成犯罪呢?
已回复2006/8/20 8:55:06
你好周律师!感谢你对我的问题所做出的回答!我还有一个问题没弄明白:像我朋友现在所处的情况,(造成轻伤后,离开了北京,是否属于逃逸呢?公安机关会不会网上通辑呢?如果他的家人还在北京,公安机关会追究其家长的责任吗?多谢周律师!企盼您的回复!
如果受害人的伤情构成轻伤,你的朋友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也可能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一般对比较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包括网上通缉,这里我只能说有可能对你朋友进行通缉.你朋友如果是未成年人,那样在民事赔偿这一项应该有他的父母承担,否则本案与他父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8/20 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