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他是2004年11月22日结婚的,没有小孩,目前我们感情不合,想协议离婚。
已回复2006/8/21 10:07:57
您好,我和他是2004年11月22日结婚的,没有小孩,目前我们感情不合,想协议离婚。结婚多年一直跟他父母住在一起,婚前他家在北京石景山古城花21万买了一所房子(现价约40万元)给我们,他跟朋友合伙做生意挣了5万,目前仍在公司资金中。家中并无其他存款。请问我该怎么做。
协议离婚的,主要须解决以下问题:1、是双方自愿的。2、有子女的要解决好抚养问题。3、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4、共同债权债务问题。你有权主张对共同财产包括存款、房屋、家具、股票等进行分割。既然是协议离婚,你们应该好好谈谈。你提到的这些财产必须搞清楚房子当时有没有明确在房主上写有你的名字或办理有赠与给你们两人的公证,还只是口头说的?建议你电话咨询比较具体些.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8/21 19:20:28